5月27日,财政部就《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标志着国家统一的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建设拉开序幕。
根据《基本准则》,企业应当披露的可持续信息是指企业环境、社会和治理方面的可持续主体相关风险、机遇和影响的信息。同时,披露时应当考虑其价值链,包括与报告主体及其通过直接和间接业务关系形成的上下游价值链活动有关的可持续风险、机遇和影响的信息。
《基本准则》提出,到2027年,中国将相继出台企业可持续披露基本准则和气候相关披露准则。到2030年,国家统一的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基本建成。
知名审计及咨询机构安永认为,《征求意见稿》的发布,进一步夯实了中国商业生态的可持续发展根基,其生效实施更将进一步帮助中国企业提亮可持续发展底色。对中国境内设立的企业释放了强烈且明确的政策信号,要求企业需以更务实的可持续发展实践为支点,撬动起更为稳健的高质量发展。
安永还详细分析表示,《征求意见稿》着眼于我国企业日渐多元的可持续发展实践趋势,一方面立足于满足投资者、债权人和监管部门等利益相关方对企业可持续信息的强烈需求,另一方面则立足于将国际可持续披露准则有益经验与中国实际国情互为结合,制定体现中国特色、统一可比的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助益我国可持续披露、鉴证、评级和监管工作的有序开展与可持续发展实践生态体系的健全完善。
财政部还介绍指出,随着全球对环境、社会和治理(esg)问题的关注,加强企业可持续信息披露逐渐成为大势所趋;目前中国企业关于可持续信息的披露多数为自愿行为,且所依据的标准很不统一,不利于鉴证、评级和监管等工作的开展,也不利于发挥可持续信息在投资决策和经济发展中的支持作用。